快捷搜索:  早安晚安励志

中心城区禁鞭公益口号

1、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:东起南湖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,沿世纪大道南端,南至沿江大道,西以沿江大道为界,西北至新港北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,北沿新港北路,至黄婆汊路与三台河交汇处,沿三台河西岸,东至三台河与南湖路交汇处的围合范围。

2、从此,有了无鞭的快乐。——作者:黄州区民宗局 胡景华

3、拒燃放,求平安,保健康,福无鞭。——作者:黄冈新港大道聆湖春天小区 张永斌

4、文明始于心,禁鞭践于行。——作者:黄冈市人大 黄新国

5、2月1日起,黄冈市中心城区全面禁鞭。

6、无声胜有声,来自:禁鞭亦有情。——作者:黄冈市黄州大道73号 陈孔厚

7、烟花爆竹虽好,却是惹祸根苗。——作者:黄州温州商贸城 张黎明

8、爆竹轻轻走,清新缓缓来。——作者:黄冈实验中学一(7)班 吴媚

9、喜庆不图一家欢,禁鞭常思万家安。——作者:黄冈市委大院 陈德银

10、根据规定,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,处500元罚款,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,拒不停止燃放、拒绝缴交烟花爆竹,情节严重的,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当事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党员干部燃放烟花爆竹的,同时通报给市纪委、监察局处理。

11、鞭炮燃烬雾霾天,响应禁鞭空气鲜。——作者:黄冈市救助管理站 卢玉环

相关专题: